材料和物质合规声明
我们能够提供多种材料和物质的合规声明
Endress+Hauser承诺遵守所有相关材料和物质的法律和法规,包括共同指令。查看以下声明。

WEEE RoHS指令
中国RoHS指令
中国RoHS指令(《中国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条例》)官方全称为《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是中国政府针对某些物质(包括铅)的控制法规。指令规定所有运往中国的物品必须进行相关标记。
REACh指令
2006年12月18日颁布的REACH指令明确规定了针对化学品生产者和使用者的新要求,并强制生效。它是《化学品的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的欧盟法规(REACH)。自2008年6月1日起要求物质的制造商或进口商在中欧化学品管理局(ECHA)备案登记,并告知产品中是否含有SvHC(高度关注的物质)。
船舶回收法规
欧盟第1257/2013号船舶回收法规要求所有船舶设备供应商必须通过正式申报材料声明是否使用有害物质(HM)。本法规旨在保证,在船舶的整个生命周期内,提升安全性,保护人类健康和海洋环境。
特别是确保船舶回收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不会危害环境安全。
加州65号提案
“加州65号提案”官方全称为《1986年饮用水安全与毒性物质强制执行法》,于1986年11月生效。它要求企业针对暴露于可致癌、先天缺陷或其他生殖危害的化学物质的行为提出严重警告。
2016年8月31日加州环境健康危害评估办公室(OEHHA)对第6条“明确且合理的警告”进行了修订,并于2018年8月30日生效。
石棉
石棉是六种天然硅酸盐矿物质的总称。它具有独特的属性,常常用作建筑材料。但是,所有石棉纤维都会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因此,现今大多数国家都禁止使用。
多氯联苯(PCB)
多氯联苯(pcb)是一种有机氯化合物,曾广泛用作电气设备中的电介质和冷却剂。多氯联苯有毒,会危害环境,属于永久有机污染物。因此,多年以来大多数国家都禁止使用。